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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检察院突出“四字”狠抓立案监督工作
2018-06-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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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突出四字,不断强化立案监督,有效提升监督效果。截止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人,监督撤案1523追捕22人,发检察建议6份,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一是突出广字,拓展线索来源。侦监部门干警每月深入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登入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查看发破案信息,逐个核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否按时进行诉讼。同时,与本院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督促执法部门移送线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每天审阅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规范;主动到国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机关查阅执法案件卷宗,及时发现有无构成刑事案件,督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动群众举报线索。通过集中宣传、信访接待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被害人的控告,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字,完整证据锁链。全程介入前移监督触角,对重大疑难案件该院及时组织人员全程介入,从决定立案、制订侦查方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鉴定意见、讯问证人等环节全程参与,并及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提出意见和意见对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应予撤案但公安机关未予撤销的案件,及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予以纠正。全面审查。对公安机关获取的每一份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和全案证据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进行全面审查,剔除证据瑕疵,补齐漏缺证据,从而确保证据锁链无懈可击。全员参与。强化侦监部门与控申、公诉、民行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检察官联系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立案大监督格局

三是突出字,强化法律依据。严格审查材料案件承办人对每一件案件案件事实和证据反复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再交由侦监科其他办案骨干协助审查,严格适用法律。对于监督中的特殊案件,该院要求干警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确保监督过程中不出现问题,该院要求干警集中对修改后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确保案件适用条例准确无误。从严管理队伍。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侦查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建设,另一方面强化对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防止干警以案谋私,办理亲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是突出字,确保监督实效。严把监督案件质量关,建立专人跟进制度、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多管齐下,确保立案监督效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始终坚持将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作为刑事立案监督标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后续沟通,及时了解立案监督案件侦查进度。细化立案监督案件动态登记。完善案件的登记管理制度,对监督案件实行独立登记,准确记录立案监督案件的案由、承办情况和侦查进度等,动态掌握和跟进案件办理进展,以利开展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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