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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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0日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今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突出“四字”,不断强化立案监督,有效提升监督效果。截止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15件23人,追捕2件2人,发检察建议6份,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一是突出“广”字,拓展线索来源。侦监部门干警每月深入到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登入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查看发破案信息,逐个核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否按时进行诉讼。同时,与本院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督促执法部门移送线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每天审阅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规范;主动到国土、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机关查阅执法案件卷宗,及时发现有无构成刑事案件,督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动群众举报线索。通过集中宣传、信访接待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被害人的控告,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全”字,完整证据锁链。全程介入,前移监督触角,对重大疑难案件该院及时组织人员全程介入,从决定立案、制订侦查方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鉴定意见、讯问证人等环节全程参与,并及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提出意见和意见。对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应予撤案但公安机关未予撤销的案件,及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予以纠正。全面审查。对公安机关获取的每一份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和全案证据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进行全面审查,剔除证据瑕疵,补齐漏缺证据,从而确保证据锁链无懈可击。全员参与。强化侦监部门与控申、公诉、民行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检察官联系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立案大监督格局。
三是突出“严”字,强化法律依据。严格审查材料。案件承办人对每一件案件从案件事实和证据反复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再交由侦监科其他办案骨干协助审查,严格适用法律。对于监督中的特殊案件,该院要求干警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确保监督过程中不出现问题,该院要求干警集中对修改后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确保案件适用条例准确无误。从严管理队伍。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侦查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建设,另一方面强化对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防止干警以案谋私,办理亲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是突出“实”字,确保监督实效。严把监督案件质量关,建立专人跟进制度、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多管齐下,确保立案监督效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始终坚持将“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作为刑事立案监督标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后续沟通,及时了解立案监督案件侦查进度。细化立案监督案件动态登记。完善案件的登记管理制度,对监督案件实行独立登记,准确记录立案监督案件的案由、承办情况和侦查进度等,动态掌握和跟进案件办理进展,以利开展侦查监督。